海口网11月29日消息(记者光明 实习生陈延宏)海南省物价局联合省教育厅近日制定《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自本月起执行。《办法》明确了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目录管理,未纳入目录的收费项目,学校一律不得收取。
据了解,《办法》规定,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统一管理和核算,使用税务机关或相关部门规定的票据。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前,要书面征求学生家长和学生意见,收费后要向学生和家长发放收费结算单,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海南省中小学校
服务性收费项目:小学生伙食费、小学学生午休管理费、校车费、校外活动费、高中军训费、补办证(卡)费、热水费(洗澡用水,不含学生饮用的热开水);
代收费项目:高中学生教材费、高中学生电影费、作业本费、考试费、高中学生健康体检费和中小学生校服费。
中等职业学校
服务性收费项目:档案查询费、补办证(卡)费、学生体检费、培训费和上机、上网服务费;
代收费项目:军训服装费、教材费、超定额水电费和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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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中小学收费将目录管理 非目录项目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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