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职工向记者提供一份顺达公司工人工资结算表
海口网11月29日消息 11月24日下午,因年纪大、多病而不再做码头搬运工的赵成建骑着旧摩托车,戴着竹子编制的小帽,到街边的小茶馆喝茶。看似悠闲的生活,赵成建却满脸愁容,辛苦了大半辈子,如今却没能领到养老金。“我们在码头做搬运工多年了,现在人老了,落下一身的病,不能再做搬运工,却发现当年公司扣了养老保险金一直未上交,现在养老已成问题。公司应该为我们(搬运工)缴纳的部分没有交,而且从我们工资中扣除的个人缴纳部分也被公司‘吃了’。”赵成建告诉记者。
劳动仲裁超时效54名搬运工没了养老金
与赵成建有同样遭遇的搬运工还有54人,他们曾经分两批到法院起诉,但是都已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其中一批就是赵成建、王涛等25人;另一批则为29人。赵成建、王涛等25人提起的“要求公司补办社保手续、补缴社保费”的诉求,经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赵成建、王涛等25人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应予驳回,维持原判,即“当事人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对此,赵成建等25人和另外一批29人都没有了工作时的养老保险,就连公司从工资中扣除的那部分,也无法追回。赵成建说:“我们现在希望靠这些养老金养老,然而中间有7年的养老金没了。这样中断后,后面受雇的公司要给我们交也不行。导致我们现在没有了养老金。”
公司扣了养老保险却没有向劳动部门上交
曾是代班小组长的赵成建介绍,1998年7月,东方市顺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达公司”)与海南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所港务公司”签订了《定产装卸计酬协议书》,由顺达公司组织、派遣劳务人员进入码头操作、装卸等任务。
于是,赵成建等25人先后于1998年7月1日至2004年12月20日期间与顺达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一年,每年签订一次。搬运工文永丰告诉记者,“25人中,在该公司工作时间长的7年,短的也有5年。我们工作那么多年,现在一身都是病,我们是后来才知道,公司扣了我们的养老险没有上交。”赵成建向记者提供了的一份2003年3月顺达公司工人工资结算表,从中看出,当时工人的工资每月在400至600元之间,公司从工资中扣除了4%的养老保险,每人每月10元;5%的电话费或其他,一般在20至3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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