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30日消息(记者 史瑞丽)在29日举行的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海波作了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目前我省部分职工劳动时间较长,有关调查显示,企业职工每周工作6天及以上的比例为五成,每天工作8小时以上的比例为超过三成。
报告指出,我省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一是部分职工劳动时间较长。有关调查显示,企业职工每周工作6天及以上的比例为50.5%,每天工作8小时以上的比例为34.3%。职工工资尤其是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增长偏慢。据省人社厅、省总工会调查,一是职工工资增长幅度落后于企业利润增长幅度。2009年、2010年我省企业利润的增长幅度分别为25.5%、36.6%,而同期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分别为14.1%和24.4%,两者相差10多个百分点。二是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企业高管层与一线职工的收入差距在6倍以上,甚至达到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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