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岸阳光小区被房产中介公司违规销售。
海口网11月30日消息(记者 郑文强)房地产交易中介公司本是一个为买房者提供正规房源,保障购房者利益,讲诚信的机构。但是,近期有购房者向海口监督在线投诉,一些房地产交易中介公司大肆向购房者推荐不能过户、违规交易的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市行评员对此进行了暗访调查。
购房者:房产中介 倒卖安置房
据购房者张先生(化名)介绍,由于近期房租不断上涨,他便想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于是便到房地产交易中介公司咨询。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得知他需要五六千元一平米的房源后,就极力向他推荐位于海甸岛的水岸阳光小区,但这个小区是刚建好的拆迁安置房。“这个小区房子的价格我是能接受,但是工作人员却告诉我这房子5年后才能过户,而且不能办按揭。”正规的房产交易为什么不能直接过户?带着这个疑问,张先生咨询了有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这个小区的房子现在不能上市交易。
既然是正规的房地产交易中介公司,为什么在违规交易房产,这让张先生很震惊,于是向海口监督在线进行举报。
被违规出售的“2602”房
相关规定:安置房不能 直接上市交易
市行评员经过查询得知,《海口市安置房建设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购买安置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买安置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安置房的,应按规定补交有限产权部分涉及的土地收益。对于“完全产权”的解释,该规定中的解释是“被拆迁人在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基础上补交土地收益,所取得的安置房房地产权属登记为完全产权。”
另外,该规定中也明确规定,未经市政府批准,各单位或部门不得擅自将安置房作为商品房销售、出租或用于其他经营活动;各单位或部门违规处置安置房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骗购安置房的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律师:违规交易 签订的协议无效
对于房地产交易中介公司的这种违规作法,海南阳光岛律师事务所陈剑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买卖双方签订的任何协议,都不具备法律效力,双方的权益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
“买这样的房子,就得做好打官司的准备。”陈剑认为,这样的违规交易潜在巨大的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因为房地产市场复杂多变,比如,过几年房价大涨或大降,买房者或卖房者就会觉得亏了,不买或不卖了。双方产生了纠纷就打官司,甚至有可能给双方造成更大的伤害。
暗访:中介公司卖安置房“招数”不少
一位长期从事房地产交易中介的张先生表示,由于这几年来商品房在高价位上徘徊,催热了“低价位”的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一些地段好、小区环境较好、户型结构较为合理的拆迁安置房,受到不少购房者的青睐,而拆迁安置房价格也水涨船高。因此,商品房交易越来越不好做的房地产交易中介公司开始涉足拆迁安置房的交易,虽然知道这种交易潜在风险大,但还是违规操作。
招数1 “先租后买”能保障交易
11月18日,市行评员来到位于金贸西路富丽花园的海南爱家房地产交易有限公司,一名女工作人员在得知市行评员想购买五六千元一平米的房产后,就推荐了几个楼盘,其中就包括了水岸阳光小区。该工作人员称,这个小区是政府的拆迁安置房,5年内不能过户,但是可以先签购房协议和到公证处公证(每2年公证一次),等到5年后再到房管部门过户。
市行评员问:“怎么能保证卖房者5年内不一房多卖?或者房价上涨后卖房者不卖房了?”对此,工作人员称,这个问题不用担心,可以先交20万左右的房款,然后再以租房合同的形式将这个房子租下来,5年后等到房产过户后才支付剩余的钱。“只要能一直住在这个房子里面,这个房屋就是你的了。”但是,该工作人员还是建议不要购买拆迁安置房,因为还是需要承担一定风险的。
招数2 有公证5年后能直接过户
市行评员来到同样位于富丽花园的北京万紫千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该公司客户经理黄小姐在得知市行评员想买拆迁安置房后,就极力推荐位于海甸岛的水岸阳光B区C栋的2602房,该套房面积约84平米。黄小姐称,这套房地段好、环境好,房主叫何某某,急着将该房卖掉,价格每平方米约5800元,价格很“公道”。
黄小姐同样称,购买这套房必须要5年后才能过户,但是可以先签购房协议和到公证处公证。市行评员问:“怎样保证5年后卖房者一定给我过户?”黄小姐笑着称:“那没关系的,只要做了公证,这个房子就是你的了。5年后他不给你过户,你也可以拿着公证到房管部门过户。或者你房款不用交完,剩余的尾款等到将来过户后再交。实在有问题,到时候打官司你也会得到赔偿。”
有关部门:将对违规交易加强管理
美兰区旧城改造服务中心就设在水岸阳光小区,11月18日,市行评员在该中心发现,有中介将“代租代售房屋”的牌子放置在该中心附近。
对于违规买卖安置房的情况,该中心负责人表示,水岸阳光小区确实属于房主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按规定不能上市交易。
对此,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处一负责人则称,交易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肯定是违规的,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是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政府部门将对这样的交易加强管理。
编后
既然政府有明文规定购买安置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为什么房地产交易中介公司还那么大胆向购房者推荐拆迁安置房,这无非是巨大的利润空间带来的诱惑,使这些公司敢“铤而走险”、公然违规行事。
花钱买房还不知道能不能过户,将来办房产证时该补交的费用该由谁出,房子都还没买就得做好打官司的准备……房产中介在向购房者推荐安置房的时候绝对不会主动说出这些潜在的风险,以致一些购房者蒙在鼓里。5年后当出现纠纷的时候,当初的售房人员还能找得到吗?留给购房者的只能是更多的无奈和麻烦。
既然是违规交易,就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及时查处,维护正常的房产交易秩序,切实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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