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违规出售的“2602”房
相关规定:安置房不能 直接上市交易
市行评员经过查询得知,《海口市安置房建设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购买安置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买安置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安置房的,应按规定补交有限产权部分涉及的土地收益。对于“完全产权”的解释,该规定中的解释是“被拆迁人在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基础上补交土地收益,所取得的安置房房地产权属登记为完全产权。”
另外,该规定中也明确规定,未经市政府批准,各单位或部门不得擅自将安置房作为商品房销售、出租或用于其他经营活动;各单位或部门违规处置安置房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骗购安置房的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律师:违规交易 签订的协议无效
对于房地产交易中介公司的这种违规作法,海南阳光岛律师事务所陈剑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买卖双方签订的任何协议,都不具备法律效力,双方的权益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
“买这样的房子,就得做好打官司的准备。”陈剑认为,这样的违规交易潜在巨大的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因为房地产市场复杂多变,比如,过几年房价大涨或大降,买房者或卖房者就会觉得亏了,不买或不卖了。双方产生了纠纷就打官司,甚至有可能给双方造成更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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