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中介公司卖安置房“招数”不少
一位长期从事房地产交易中介的张先生表示,由于这几年来商品房在高价位上徘徊,催热了“低价位”的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一些地段好、小区环境较好、户型结构较为合理的拆迁安置房,受到不少购房者的青睐,而拆迁安置房价格也水涨船高。因此,商品房交易越来越不好做的房地产交易中介公司开始涉足拆迁安置房的交易,虽然知道这种交易潜在风险大,但还是违规操作。
招数1 “先租后买”能保障交易
11月18日,市行评员来到位于金贸西路富丽花园的海南爱家房地产交易有限公司,一名女工作人员在得知市行评员想购买五六千元一平米的房产后,就推荐了几个楼盘,其中就包括了水岸阳光小区。该工作人员称,这个小区是政府的拆迁安置房,5年内不能过户,但是可以先签购房协议和到公证处公证(每2年公证一次),等到5年后再到房管部门过户。
市行评员问:“怎么能保证卖房者5年内不一房多卖?或者房价上涨后卖房者不卖房了?”对此,工作人员称,这个问题不用担心,可以先交20万左右的房款,然后再以租房合同的形式将这个房子租下来,5年后等到房产过户后才支付剩余的钱。“只要能一直住在这个房子里面,这个房屋就是你的了。”但是,该工作人员还是建议不要购买拆迁安置房,因为还是需要承担一定风险的。
招数2 有公证5年后能直接过户
市行评员来到同样位于富丽花园的北京万紫千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该公司客户经理黄小姐在得知市行评员想买拆迁安置房后,就极力推荐位于海甸岛的水岸阳光B区C栋的2602房,该套房面积约84平米。黄小姐称,这套房地段好、环境好,房主叫何某某,急着将该房卖掉,价格每平方米约5800元,价格很“公道”。
黄小姐同样称,购买这套房必须要5年后才能过户,但是可以先签购房协议和到公证处公证。市行评员问:“怎样保证5年后卖房者一定给我过户?”黄小姐笑着称:“那没关系的,只要做了公证,这个房子就是你的了。5年后他不给你过户,你也可以拿着公证到房管部门过户。或者你房款不用交完,剩余的尾款等到将来过户后再交。实在有问题,到时候打官司你也会得到赔偿。”
有关部门:将对违规交易加强管理
美兰区旧城改造服务中心就设在水岸阳光小区,11月18日,市行评员在该中心发现,有中介将“代租代售房屋”的牌子放置在该中心附近。
对于违规买卖安置房的情况,该中心负责人表示,水岸阳光小区确实属于房主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按规定不能上市交易。
对此,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处一负责人则称,交易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肯定是违规的,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是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政府部门将对这样的交易加强管理。
编后
既然政府有明文规定购买安置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为什么房地产交易中介公司还那么大胆向购房者推荐拆迁安置房,这无非是巨大的利润空间带来的诱惑,使这些公司敢“铤而走险”、公然违规行事。
花钱买房还不知道能不能过户,将来办房产证时该补交的费用该由谁出,房子都还没买就得做好打官司的准备……房产中介在向购房者推荐安置房的时候绝对不会主动说出这些潜在的风险,以致一些购房者蒙在鼓里。5年后当出现纠纷的时候,当初的售房人员还能找得到吗?留给购房者的只能是更多的无奈和麻烦。
既然是违规交易,就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及时查处,维护正常的房产交易秩序,切实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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