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煤将受临时价格干预
海口网12月1日消息 今天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在适当调整电力价格,试行阶梯电价制度的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对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适当控制合同电煤价格涨幅,规定2012年度合同电煤价格涨幅不得超过上年合同价格的5%。自2012年1月1日起,对市场交易电煤规定最高限价,秦皇岛等环渤海地区主要港口5500大卡电煤平仓价最高不得超过每吨800元;通过铁路、公路运输的电煤市场交易价格,不得超过煤炭生产经营企业2011年4月底的实际结算价格。电煤价格在全国范围内基本稳定后,国家发改委将及时公告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同时,发改委将全面清理整顿涉煤基金和收费。除依法设立的基金外,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自行设立的涉煤基金和收费项目,必须在2011年底前取消。
国家采取上述综合调控措施的主要背景是逐步理顺煤电关系,保障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应,促进节能减排。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宣布,自12月1日起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其中销售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涨3分钱,上网电价对煤电企业上涨每千瓦时2分6,同时对居民实行阶梯电价制度。电价缘何上调?对百姓生活又有多大影响?
电价上调基于煤电压力
一边是煤价上涨,一边是电厂叫苦不迭,普遍反映亏损。各地缺电的声音也频频传来,今年的煤电矛盾显得尤为尖锐。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稳定价格总水平是今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今年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控制货币、发展生产、保障供应、搞活流通、加强监管、安定民生,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已连续三个月回落,但煤炭价格仍然保持了上涨偏快的势头。据监测,反映市场煤炭价格走势的环渤海动力煤价格11月23日为每吨850元,比年初上涨74元,涨幅为9.5%。
煤炭是重要的基础能源,也是火电行业的主要原材料。电煤价格较快上涨,使火力发电企业成本快速上升,经营困难加剧,购煤发电能力受到较大制约,加之南方部分省份水电生产能力下降,电力供应紧张。为缓解煤电价格矛盾,促进煤炭和电力行业协调健康发展,保障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应,有必要加强调控,稳定电煤价格。
国家发改委表示,此次煤炭电力价格调控措施的出台,一方面将有利于促进煤炭、电力行业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将有利于抑制能源不合理消费尤其是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
提价对百姓影响不大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10月,曾就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在充分吸收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此次对原公布的方案做了多次修改。
其中,一是将第一档电价改为近期保持基本稳定,保障80%的居民户电价不作调整。二是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设置每户每月10度或15度的免费电量,减少电价调整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三是提高分档电量标准,将第一档电量扩大到覆盖80%的居民家庭,第二档扩大到覆盖95%的居民家庭。四是拉大各档价差。第一档电价基本不作调整,第二档电价适当提高,第三档电价提高幅度大一些,从而使用电量较少居民家庭少负担电费,由用电量较多的居民家庭多负担电费。
这位负责人表示,此次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价约3分钱,如按此标准调整居民电价,所有居民家庭电费支出都将增加,但如果实行阶梯电价,用电量不同的居民用户用电负担有所差异。
假如某城市实施的居民阶梯电价方案是:第一档电量为150度以内,不提价;第二档电量为150-270度,每度电加价5分钱;第三档电量为270度以上,每度电加价0.3元。那么,不同用电量居民电费变化情况为:若某家庭月用电量为150度,不实行阶梯电价时,每度电平均提高3分钱,每月电费将增加4.5元;若执行阶梯电价,则电费不增加。
与电价普调相比,实行阶梯电价后,月用电量超过一定数量后,用电量越多,增加电费相对越多。此外,由于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月10度或者15度免费电量,每年每户还可减少电费支出60元至90元。
据统计,2009年全国户均用电情况为,110度可满足70%家庭用电需要;140度可满足80%家庭用电需要;210度可满足90%家庭用电需要;270度可满足95%家庭用电需要。
国家发改委指出,将以省为单位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各个地区的电量分档都要经过听证后实施。这意味着,从明天起,工商用户将首先上调电价,而居民电价调整则需等到各省落实阶梯电价方案后开始实施。
调价负担将转嫁到富人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在居民电价需要调整的前提下,阶梯电价是比较合适的。“因为阶梯电价将把调价的负担转嫁到富人群体。因为中国5%的人口消费掉了20%的电量,从这个意义上讲,阶梯电价对于一般老百姓来说,应该是最好的选择。”林伯强表示。
据了解,目前,阶梯电价事实上在国外是很普通的做法。国际上,美国、日本、印度、韩国、马来西亚、埃及、伊朗、菲律宾以及我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均对居民用电执行阶梯电价。近年来,我国浙江、福建、四川等省份也已经开始试行阶梯电价政策。
提价不会改变物价总趋势
毋庸置疑,电力是国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的主要能源,其价格变动必然会对用电企业的生产运营成本和居民生活费用产生一定影响。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制订了相应工作方案,防止推动相关产品价格上涨。具体来说,对实行政府管理的其他商品和服务价格,不会单独因电价提高而调整价格。对于用电量较大的高耗能行业,会有较大成本压力,但受供求关系影响价格难以大幅上涨,从而对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将起到抑制作用。
(光明日报记者 冯 蕾 北京11月3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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