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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三车”安全存隐患 市民乘坐出事故难索赔

2011-12-03 08:31

  海口网12月3日消息 昨日上午,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广大市民开放警营,热情向前来参观的中小学生、司机朋友等群众展示各种科技装备和普及交通安全法,倡导大家文明出行,遵守交通规则,拒驾拒乘“机动(含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下简称“三车”)。     据了解,近年来,“三车”交通违法行动严重扰乱了海口市道路交通秩序,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三车”司机安全意识淡薄,行则与车争道、随意变道掉头、乱闯红灯,停则成群结队,堵塞主干道。“三车”乱象已经成为海口市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之一。

  目前,在海口市营运的绝大多数机动三轮车未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相应技术标准和相关安全规范。由于非法营运的“三车”基本上无牌无证、没有购买保险,不具备搭乘人员的安全技术条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海口交警表示,机动三轮车体积较大,占用道路面积较多,运载量小,挤占了有限的道路资源,不符合国家城市公共交通政策,不适应城市建设发展要求。加上三轮车自身防护条件差,安全性不高,驾驶人又法制观念淡薄,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据了解,目前道路上行驶的机动三轮车时速高达40公里,有的甚至达到60公里,速度明显过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危及乘车人员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并无法进行保险索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三车”不能办理注册登记和上牌,不能取得道路运输许可,不能办理相关保险,不能用于客运经营。但近年来,海口不少三轮车非法从事客运经营,交通事故频发。

  为此,海口交警发出倡议,希望广大市民为了自身安全,为了海口交通秩序的有序、安全和畅通,不违法驾驶“三车”,不乘坐非法“三车”,坚决抵制“三车”。

  按照《关于加强“三车”管理的通告》的要求,12月1日以后,海口市执法管理部门对东至滨江路、南至椰海大道、西至永万路、北至海岸线禁行区域内的非法运营、无照经营、违法入市、无证驾驶及无行驶证、无号牌上路的三轮车,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

  警方提醒“三车”的违法驾驶人,公安、交通、城管、工商等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法阻碍执法人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 国际旅游岛商报] [作者:王蓓蓓] [编辑:陈肖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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