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5日消息(见习记者 陈敬儒)海南“11·29”海榆中线重大交通事故再次敲响警钟!12月4日,海南省安委办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深刻吸取“11·29”事故教训,切实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从2011年12月5日起,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道路客运安全督查,逐一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超速、超载、超员等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通知指出,11·29交通事故暴露出我省一些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客运车辆安全管理不到位,驾驶人安全意识不高,车辆超速、超载、超员等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以及有关部门在客运车辆安全管理方面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治理整顿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当前,我省道路交通事故依然高发,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全省各类事故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且今年以来发生的重大、较大事故都是道路交通事故,安全形势严峻。
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道路客运安全督查
通知要求,从2011年12月5日起,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道路客运安全督查,及时治理各类隐患,对重大隐患各市县安委会要挂牌督办,重点对客运企业的挂靠经营、责任经营车辆情况进行掌握了解,对所有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要立即停用维修。
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大路面巡逻检查力度,结合正在开展的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采取区域联勤联动、多警种交叉巡逻、部门联合执法等措施,严查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查客运车辆不进站经营、无证经营、非法载客等扰乱客运市场秩序行为。
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包租客车、旅游包车的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确保每辆客运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和行驶记录仪并正常使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客运企业,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运营条件的,要依法收回线路牌,取消客运经营资质。
各运输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和不足,加大安全投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和隐患,确保驾驶人员状况、车辆状况、仪器仪表、维修保养安全可靠。
各运输企业认真开展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的安全警示教育,严厉整治超速、超员、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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