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代省长蒋定之为老人发放养老金存折。记者 张俊其 摄
海口网12月9日消息(记者 谢舒)9日上午,海南省城镇居民养老金发放仪式在海口美兰区海达社区举行。共有108名60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居民领取到4月至11月共8个月的基础养老金。按每人每月130元的标准,每人共领取1040元。海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蒋定之亲自为坐在前排的60岁老人发放养老金。
海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蒋定之,副省长陈成,省政府秘书长徐庄,海口市委副书记、市长冀文林,副市长韩美等出席发放仪式并为居民代表发放基础养老金。
海口市委副书记、市长冀文林为老人发放养老金存折。记者 张俊其 摄
城镇居民养老金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惠民政策。海南从今年4月份起,相继在海口、三亚、儋州等地实施养老金试点,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居民每月都能领取到130元的养老金,11月份覆盖全省。目前,海口市城镇居民养老金参保46984人,覆盖率96%,基础养老金发放11894人,发放率100%。全省至11月中旬,有15.6万人参保缴费,3万余名60岁以上符合条件者领取到基础养老金。
65岁的社区居民代表李志美激动地说,今天是他最高兴的日子,以前是靠吃老本,靠子女养老,存钱养老,今天可以领到基础养老金,让自己老有所养,生活得到保障,减轻了子女的负担,自己也少了后顾之忧。他说,社区里有很多像他这样的老人,有了基础养老金能让社区老年人生活更美好,有利于促进和谐社区的建设。
海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发放仪式现场。记者 张俊其 摄
陈成表示,实施这项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让居民老有所养的重要决策,是省市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好事实事。目前,全省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工作开展良好,他希望居民踊跃参加到这项惠民政策中,要求各市县、部门要加强责任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工作的开展情况;各部门间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工作开展;要做好督查指导工作,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服务管理,从参保缴费到养老金发放尽量简化手续,让居民放心参保,将这项惠民政策办好做实,确保年底前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60%以上,发放率要达到100%。
冀文林向领取到基础养老金的老年朋友表示祝贺。从今年4月份起,海口市作为省的试点之一开展城镇居民养老金工作,标志着海口城镇无养老保障的居民“老有所养”的梦想变成了现实,将彻底打破千百年来养儿防老、存钱养老的传统养老模式,真正步入社会化养老的崭新时代。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相信每人每月130元的保障标准还将有所提高。他相信,在经济发展的前提下,政府将用好管好这笔钱,将其发放到每个符合条件的居民手上。也希望市民监督政府,让政府把这项工作做好,让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拿到养老金存折的老人很开心。记者 张俊其 摄
拿到养老金存折的老人很开心。记者 张俊其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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