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10日消息(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胡娜)近日,70多岁的庞老收到了被执行人陈某、陈某飞给付的8.8万元欠款,历时两年的官司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2009年9月,庞老因与陈某、陈某飞借款合同纠纷,向海口美兰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陈某、陈某飞归还庞老借款8万元及利息。陈某、陈某飞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海口中院驳回其上诉。
由于陈某、陈某飞没有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庞老向美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美兰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房产一幢。陈某、陈某飞两被执行人一个是饭店经营者,一个是音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投资者,完全有能力履行债务,却拒不履行。特别在法院进行审查期间,陈某还将其经营的饭店转让,而未向法院报告,显属规避执行行为。海口中院决定对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慑于法律的威严,被执行人主动请求和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8.8万元,并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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