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11日消息 按照有关规定,明年1月1日起,未列入首批《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禁止在海口行政区域内销售。届时,海口市场上销售的所有电动车都将是目录内的合格产品。那么,市民应如何辨别和选购合格电动车呢?需要注意哪些事项?针对这些问题,海口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一一解答。
应选购已列入《目录》的合格电动车
海口质监局标准化处处长温敬华介绍,按照《海口市电动车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电动车销售商应当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请购买已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的提示语,并向消费者免费提供《目录》查询,并要求配上彩色照片以便核对。
明年1月1日起《海口市电动车自行车管理办法》实施后,电动车销售商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或者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导致消费者购买的车辆不能登记上牌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或者更换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
注意核对合格证上车辆编号和车架号
据介绍,除了查询《目录》,市民还要注意核对电动车合格证上的车辆编号和车架上的编号(简称车架号)是否一致。因为,每一个合格证车辆编号只对应一辆电动车,否则销售商就涉嫌一证多用等欺诈行为。
提醒:购车票据和电动车合格证须保留
海口质监局、工商局、交警支队负责人特别提醒:购车的市民要保留好电动车合格证和购买票据。
据称,按照《海口市电动车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申请注册登记时,应当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供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的来历凭证,车辆整车出厂的合格证明。“购买电动车而没有保留好相关凭证,在申请登记上牌时会很困难。”
相关链接
海口合格电动车目录公布 商家促销超标电动车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