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礼记·檀弓上》是这样解释“葬”这个字的。按照这个解释,南京六合区法院近期判决的一群盗墓贼,显然是一群“无礼之徒”,他们将六合区一处高等级西汉古墓野蛮挖开后,盗走大量珍贵文物,甚至将墓主人的头颅都掏了出来。依照刑法有关规定,12月6日,这起南京最大的盗墓案宣判,一群盗墓贼受到了严惩,后来才参与其中的土场老板曾岭因为积极指挥,被判得最重,被判了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他人员则被判十年至缓刑不等并处罚金的刑罚。
意外的结识
两盗墓贼跑到工地打洞,被抓后游说老板“入伙”
2010年7月,因寻衅滋事打伤人处于取保候审中的六合人胡招富,和同为六合人的曾岭合作,在六合区马鞍镇胡家山买了一块土场。9月中下旬的一天,工地的工人抓到两个中年男子,手上拿着五六十厘米长的尖洋锹,还有长钢丝,在地上戳了很多洞洞。“你们是干什么的,跑到我工地上打那么多洞干什么”,胡招富见陌生人跑到自己地盘上到处乱转,心里很不爽。“大哥大哥,别动气”,见胡招富吹胡子瞪眼的凶样,其中一个瘦瘦的中年男子自我介绍说,他叫郑一标,另一个有点胖的外号叫“大头”,大名常发财,两人都是盗墓的。
原来,郑一标是六合区一个没什么正当职业的人,没事就在一些工地找找瓷片、铜钱,做点古玩生意。一两年前,郑一标在南艺古玩市场认识了做同样买卖的“大头”常发财,之后两人就常在一起干,到一些新开工的工地土场上转悠碰运气。去年8月底,郑打电话给常说,他发现潘家花园胡家山的土场,已经挖到黑土了,下面肯定有墓,喊他去看看。于是,常就和郑带了锹和钎子过去,在土场上面挖洞,结果没挖多久就被工地工人抓到了。而借此机缘,他们就认识了土场的老板胡招富。知道他们的身份后,胡招富也不说什么,心下却打起了利用两人挖文物发财的小算盘,“你们过几天再来看看吧。”互留了电话后,郑常两人就离开了。
野蛮的盗墓
开着挖掘机开墓,墓主头颅也被掏出
“老曾,我认识了两个盗墓的,他们说我们土场下面有好东西,过两天我喊他们来挖,你感不感兴趣啊?”郑常两人离开后,胡招富给曾岭打了个电话。曾岭得知后立即表示感兴趣,并让胡招富联系他们。三四天后,郑常两人接到了胡招富的电话,喊他们到工地上挖东西。这次挖掘,郑常两人挖到8个陶罐和一个大铜镜,这些物品随后被放在曾岭车上带走。去年11月2日晚,胡招富等人又开始挖墓。这次挖掘可谓兴师动众,除了曾岭、胡招富以及郑一标常发财,工地上的7个老少工人都被喊去了。之后,曾岭曾短暂离开现场,回来时又带了4个小伙子回来。这伙人有的开挖机,有的支太阳灯,活生生把个深藏地下千年的西汉古墓挖了出来。
墓顶挖开之后,曾岭胡招富等人发现大墓长宽都在4米左右,由四口棺材组成。接着,他们让挖机把一口棺材盖子钩开,用塑料桶把棺材里的水舀光,胡招富、常发财等在棺材里拿东西出来,有花瓶、陶鼎,还有漆器、洗脸盆等大量文物。掏东西的过程中,常发财指挥挖机又打开了其他三口棺材盖,在其中一口棺材里,常发财摸到了一把剑,还掏出了墓主人的骷髅头。这些物品,都被曾岭手下开车送到了家里。这次盗墓,把棺木破坏成了55片。事后据南京林业大学的鉴定,这些由楠木、梓木等珍贵木材制成的棺木,如果保存完好,将是十分珍贵的文物,而被破坏之后,就成为价值不高的一般文物。这些破碎的棺材板,被常发财联系的扬州人黄老板,以42000元的价格买走,钱被曾岭胡招富等人分掉。过了几天,胡招富到现场又发现了被雨水冲出来的一个铜镜,仅以100元的低价卖给了“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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