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14日消息(见习记者陈敬儒)13日,记者从全省殡葬改革推进会上获悉,2012年,各市县要全部出台惠民殡葬政策,加快建立殡葬救助保障制度,从重点救助对象起步,逐步扩展到向辖区所有居民提供基本殡葬服务。副省长符跃兰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治理难点 殡葬设施难满足需求
副省长符跃兰在会上指出,从试点工作的实践来看,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乱埋乱葬现象比较严重,治理难度较大,有的地方还存在一边治理,一边又出现新的乱埋乱葬现象。殡葬设施建设滞后,不能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特别是农村公益性公墓数量不足,建设进度缓慢,并且缺乏总体规划。殡葬改革资金投入与现实需要有较大差距,虽然先后投入了几个亿的资金,但还有大量的坟墓需要搬迁或就地平整,很多殡葬基础设施亟待建设,资金缺口很大。丧葬活动中的攀比风、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现象依然存在。
殡葬改革 重点治理乱埋乱葬
治理乱埋乱葬是当前我省殡葬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目前,我省8个试点市县已基本完成迁葬“三沿七区”乱埋乱葬坟墓20%的治理工作任务。东方市投入8100万元建成了马岭公墓,目前已有2000多座坟墓迁入公墓;陵水县投资1.41亿元在6乡镇建设了7个公益性公墓,目前已移迁坟墓5500座;三亚市投资1.3亿元建设公益性公墓8个,目前已建成4个、迁移散墓9000多个。
保障重点 五保、低保以及优抚对象
会议提出,各试点市县在完成今年迁葬20%治理任务的基础上,2012年要再完成20%的治理任务;其余市县要在2012年底前完成“三沿七区”迁葬15%的治理任务。争取到2014年底,全省大中型公墓都建有生态墓地。要在公墓建设中留出适当的位置,作为烈士陵园建设的专用地,为下一阶段散葬烈士墓集中管理做好准备。
目前,海口、三亚、陵水均出台和实施了惠民殡葬补贴办法,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是第一批纳入惠民殡葬补贴范围的人员。海口市对土葬区自愿火化的农村低保、城市“三无”人员,在享受基本殡葬服务基础上,再给予奖励1000—3000元。三亚市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百岁以上老年人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奖励和补贴达6900元。
今年,我省将全面建立惠民殡葬补贴制度,各市县都要结合本地实际,在2012年上半年出台并实施相应的惠民殡葬补贴政策,从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起步,条件成熟后再惠及全体公民。五保供养对象去世后,要全部实行火葬。火葬地点按南北两个片区划分,南部片区由三亚市殡仪馆负责,北部片区由海口市殡仪馆负责,火葬经费由属地民政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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