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15日消息 房地产开发商张学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违法开发海口“亿城家园”项目过程中,向龙华区城管局原局长贿45万元现金。12月14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张学慎犯行贿罪为由,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二年。
被告人张学慎,男,1974年12月出生,广东省梅州市人。2011年7月1日因涉嫌犯行贿罪被抓获,同年7月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5日被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底,被告人张学慎和唐光明、郭振明(均另案处理)与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仁里村经济社筹备组组长邓敦丰商议共同在仁里村开发房地产项目“亿城家园”,合作建设商住楼,项目地址在海口市城西镇城西横路西侧,“兆南龙都”小区对面,占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2010年1月21日,邓敦丰代表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仁里村经济社与张学慎、唐光明签订了合作建房合同书。
2010年3月,“亿城家园”项目开工,2010年7月14日“亿城家园”由于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属违法建设项目,被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责令停工并自行拆除。为了能顺利建成“亿城家园”项目,张学慎、唐光明、郭振明三位股东共同商量决定给时任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符海曼(另案处理)送钱疏通关系,希望符海曼在“亿城家园”项目建设过程中给予帮助。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学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违法开发“亿城家园”房地产项目过程中,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现金人民币4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张学慎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法院宣判后,被告人张学慎当庭表示要上诉。
新闻背景:2011年3月,海南某媒体报道《2栋17层楼“亿城家园”是违建》,报道了位于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汽车南站附近2栋17层违法建筑,不仅没按执法部门的要求停止施工,反而在抢时赶工把违法建筑开发成了对外销售的“高档社区”。违法建筑销售者还称,保证3年内办好房产证,而据城管部门证实:该建筑属违法建筑。据资料显示,“亿城家园”2栋17层违法建筑总建筑面积为3.2万平方米,业主为仁里村经济社。2011年6月13日,在各部门的努力下,随着“轰隆”一声,海口最大单体违法建筑“亿城家园”A栋整体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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