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16日消息 14日上午,在海南中学工作的符先生反映:“我在海南中学后勤部工作了10多年,现在学校准备将我解聘,而且支付解除聘用的补偿金过低,这让我今后怎么生活。我希望校方能够妥善的安置大家,并且支付合理的解除聘用赔偿金。”
投诉:解除聘用补偿金太低
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赶到海南中学(高中部)看到,在校门旁的篮球场内聚集着许多人,神情比较激动。“这些人都是即将被学校解聘的学校后勤工作人员。”符先生告诉记者,他们都是海南中学的后勤工作人员,有的已经在学校的后勤岗位上工作了10多年,最少的都已经工作了3年多时间。在11月29日,学校给他们发了一个通知称,学校因进行社会化管理改革,现将校园物业管理移交海南金鹿物业有限公司负责,所以他们所在的原有的工作岗位不复存在。学校将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12月31日,学校还将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此次共有40多人解除劳动合同,有的已经在学校工作了10多年,对学校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虽然学校支付的工资并不高,但他们都不舍得离开。怎么能说辞退就辞退了呢?”符先生感到非常伤心,但更难过的是,学校至今还未帮他把2005年之前的劳动保险补交上,为此他也多次找到校方协商,但一直都未能协商下来。而且他们也看了学校关于支付解除聘用补偿金的通知,学校的补偿费用太低了,最高1.2万元,最少的仅3000多元,这让他们根本无法接受。
该校保卫科的保卫队长童先生也称,他在学校已经工作有11年多了。今年8月27日,学校领导组织保卫科、总务科、小卖部等部门的员工开会,通知他们说由于学校将物移交给金鹿物业公司管理,所以将他们辞退了。但是他们觉得,学校不能说辞退他们就辞退他们,他们在这工作很多年了,把青春都奉献给了学校,学校要给他们一个说法。
校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作出的补偿
针对此事,海南中学办公室的符主任解释,这些人都是学校后勤物业管理的老员工,他们也不希望就这样解聘他们,但因学校后勤事务进行社会化管理改革,为了让学校能够更加专注地抓教学工作,所以才作出这样的决定。
他说,这些员工中,有的已经在岗10多年了,有的才在岗3年多。但这些都是学校后勤物业管理的老员工,对学校的事情和管理都比较清楚,所以他们会同物业公司协商,建议继续聘用他们为学校工作。
至于他们反映的补交2005年之前劳动保险金以及工资、补偿金过低等问题。符主任称,这部分人的工资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基本工资每月500元;另一部分是学校每月根据个人评估给予的,当月表现优秀,给予300元绩效奖金,如果表现一般给予200元,工作有失误或是表现不好的,给予100元。但从2005年,学校每月都帮他们缴纳劳动保险金三四百元,现在问题的争论焦点只是如何补偿缴纳2005年以前的劳动保险金。已经进行多次协商,但都未果。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另外,学校支付的解除聘用补偿金,并非随意做出的补偿,是学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应当给予作出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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