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17日消息 我省今年9月初出台政策解决超龄人员享受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问题,截至目前,海口共有4500人通过审核,首批超龄人员养老金将于下周发放。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负责人今天(16日)提醒,该政策年底到期,符合参保条件超龄人员赶紧搭上“末班车”。
此前经过摸底,我省属于该政策范畴内,即曾有工作经历、没有参加过任何养老保险保障的、2011年12月31日前男达到或超过60周岁、女达到或超过55周岁(以下简称超龄人员),且具有本省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的人员,约有4.5人,作为省会城市的海口,除要解决市级单位的超龄人员问题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还需解决省级企业超龄人员问题,工作量大。
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今年9月中旬启动超龄人员参保工作,截至目前,该局发放相关审批表近7000份,已审核通过4500人,其中年龄最大者已有94岁,已缴费并交来退休申请表的近千人。海口已参保缴费超龄人员养老待遇计发问题完成了电脑系统调试工作,将于下周开始发放首批养老金。
据了解,超龄人员按2010年前各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缴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按照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从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基本养老金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这项待遇水平要高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水平。同时,超龄人员通过补缴参加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后,享受今后国家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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