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17日消息 两名90后少年,因冒充人民警察犯招摇撞骗罪被秀英法院少年法庭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和一年六个月。
今年6月27日22时许,两未成年少年周某、吴某冒充警察,以查扣非法入市摩托车为由,拦住被害人曾某的摩托车,声称要开回公安分局处理,成功骗取曾某200元。受骗的曾某觉得和周、吴二人搞好关系即能被警察保护又能赚钱,于是向周、吴二人请求参与他们一起查抓非法入市的摩托车,得到周、吴二人同意。6月28日21时许,周某、吴某和曾某拦住准备载客的被害人杨某的摩托车,周某自称三人是公安民警,以查扣非法入市摩托车为由,要将杨某的摩托车拉到派出所处理,骗取杨某190元。同日,民警接报后将周某、吴某及曾某抓获。经调查,曾某轻信周、吴二人的警察身份,主观上并无招摇撞骗的故意而被免于起诉。周某、吴某因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涉嫌构成招摇撞骗罪被起诉至秀英院少年法庭。
少年法庭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被告人周某从2010年起辍学与父亲一起工作,被告人吴某从16岁起就辍学在家。父母平时忙于生计,与被告人沟通较少对被告人疏于管教,导致两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经庭审帮教,两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决定从中吸取教训,痛改前非。监护人也表示在忙于生计时也要加强对子女的监管和教育,以实际行动尽到监护人的责任。
少年法庭经审理后认为,两被告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本因依法从重处罚,但因其犯罪时未满十八岁且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酌情减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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