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政府:核定每位遇难者家庭代偿、救助款50.2万余元 这是12月15日拍摄的第四次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从当日召开的“丰县校车事故”第四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因事故驾驶员无力承担巨额赔偿,丰县政府参照有关法规,核定给每位遇难者家庭代偿死亡赔偿金等以及支付救助金共计50.2万余元。新华社发(沈鹏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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