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1日消息(记者 吴开诗 实习生 段烨 通讯员 李明建)安徽籍男子罗某邀约网上认识不久的王某某见面,却起了邪念,对王某实施强奸。近日,海口美兰区法院审理了该案件,被告人罗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经审理查明,2011年7月3日17时许,被告人罗某将网上认识不久的被害人王某某约至提前开好房间的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人民大道某大厦某号房。在聊天过程中,罗某用手抚摸王某某的身体,遭到王的拒绝后,罗某强行与王发生了性关系。案发后经DNA鉴定,罗某确与王发生性关系。
被害人王某某于案发当天到公安机关报案。2011年9月19日,海口市公安局红岛边防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在海口市灵山镇天桥附近路边将被告人罗某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罗某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为惩罚犯罪,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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