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罗和辉在庭上指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浩故意杀害朱某的事实不清,杀人动机不明。”“张浩和朱某刚刚自愿发生过性关系,怎么可能为朱某要求两人恢复恋爱关系突然起了杀人动机?张某多次供述与朱某有激烈搏斗,那么在长1.8米,宽1米这样狭小的卫生间里,1.65米的张浩面对1.73米、并从体院毕业的朱某,朱某身受30多处刀伤和砸伤,可张浩赤裸的身体上却没有留下一处创伤?”
不过,对此检方予以了反驳。检方认为“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请求法院维持原判”。对于张浩代理律师的辩护,公诉方提出:对方的辩护意见有太多的“可能”和“推测”,没有证据来支撑,不予质证。同时提出一审期间,对张浩的精神司法鉴定足够权威和专业,张浩精神正常,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公诉方称:根据张浩在公安机关的有罪供述、公安机关提供的审讯录像,还有张浩同学的证言等,都环环相扣,且这些都与案发现场警方勘测结果相符,从而排除了公安诱供的可能。
由于案情重大复杂,二审法庭经过一上午的庭审,并没有当庭宣判。去年11月,省高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并报请最高院核准。
张浩成为死刑犯的核心,不是“病理性半醒状态”,而是对待爱情的态度不严肃:一是不该轻易与人同居,二是不该在遇到“纠缠”时采用暴力。
为什么频发张浩这类大学生暴力犯罪现象?这不仅仅是学生个人的事,也不仅仅是父母家庭的事,更是学校的事,是整个社会的事。但愿我们的天之骄子们不要再发生像张浩这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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