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2日消息 “海南文明大行动”文明环境行动动员大会今天召开。海南将从2011年11月起,连续三年在全省深入开展文明环境整治,实施城乡环境“净绿美靓工程”,加大全省城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维护管理力度,建立完善卫生保洁机制,创建干净卫生、整洁有序、优美文明的城乡环境,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各市县将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编制完善属地环境卫生、重要地段景观、照明、户外设置物、停车场、集贸市场、无障碍设施等专项规划,以及22个特色旅游风情小镇的规划修编工作。加大垃圾收运体系、污水处理、公共厕所、排水通道、农贸市场、停车场、园林绿化、公共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基础设施布局不合理、设施不配套、脏乱差治理难等突出问题。
到2014年底,全省建成区绿地率要达到37.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5%、建成区人均公园面积达到13平方米;全省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健全卫生保洁体系
各市县将建立实行卫生分片包干的卫生保洁机制,在城乡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保洁标准,并在片区或路段将卫生保洁责任人和保洁标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省直各成员单位要参照城乡保洁机制,开展常态化保洁,做好交通干线、加油站、农场、林场、车站、码头等区域的环境卫生,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
为了形成良好的经营秩序,全省主要街道、车站等经营场所一律进店经营,杜绝私自搭建经营场地、占道经营、散发小广告、乱贴乱画等行为。对“门前三包”落实的,及时进行纠正、教育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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