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23日电 中国民政部部长李立国23日表示,2011年,中央财政全年下拨人民币25亿元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资金,将东、中、西部地区的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200元、300元、400元,提高幅度10%以上,大幅提高了孤儿保障水平。
李立国在此间召开的“2011年全国民政工作会”上说,目前,中国多数地区建立了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养育标准,其中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北京分别达到了1600元和1400元。
他指出,今年民政部在拓宽儿童福利资源上取得了很大成就,继续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完成手术康复4200多例;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开展了一系列合作,全国120个村开展了“儿童福利项目村”试点,探索了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的生活保障办法。
同时,民政部加强与各类非政府组织合作,与李嘉诚基金会启动第二期“重生行动——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计划”,已治愈患儿22000多名;与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合作启动“玉树地震孤儿助养项目”和“舟曲泥石流孤儿助养项目”,为500多名灾害致孤儿童每人每月提供600元助养金;与神华集团合作开展“神华——爱心行动”,资助1236名贫困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儿童进行手术;与中国社会福利教育基金会合作,在江西启动了“适龄孤儿或贫困家庭儿童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每年为每位学生提供7000元培训补贴。
此外,民政部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水平,全面铺开2011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各级财政投入37.9亿元推进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国老年公寓、福利院、敬老院等各类养老机构已有4万个,养老床位315万张。加强了规范化、职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和护理人员培训,促进了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李立国说,民政部进一步扩大了高龄老人补贴制度覆盖面,推动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目前,北京、天津、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广东、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面建立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
相关新闻:
文昌民政局为孤儿发放补助金 首批资金有望于5月下发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