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4日消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12月19日,一名男子在山东省济宁市委门前自焚的3张图片,通过网络平台流出,因声称站岗人员当时无动于衷引发热议。22日,济宁市通过《济宁日报》回应,指自焚者“自导自演了点火滋事事件”,并通过网络发帖进行恶意炒作。自焚者张勇向记者承认帖子是他所发,称自焚是因为当地政府强拆了他的油罐厂区,“并非自导自演”。
官方称“恶意炒作”
12月19日晚,有人在论坛发帖称,“一男子在济宁市委门口自焚,而站岗哨兵竟无动于衷,扭头看了一下又继续淡定,起火者身边有两人立即上去灭火”。帖子后面附了3张现场照片。
在22日出版的当地市委机关报《济宁日报》上,济宁市委宣传部发布通稿,称自焚者名叫张勇,51岁,是济宁长城石油化工科技中心法人代表。对于这次自焚事件,济宁官方将其定性为“在市委门前蓄意点火滋事,并通过网络发帖进行恶意炒作”,为张勇自导自演的点火滋事事件。
通稿称,12月18日晚,张勇让其外甥杨某找人于次日到市委拍摄其上访的照片。19日一早,张勇携带汽油与杨某等人赶至市委门前,并当面安排杨某等人从不同角度拍照。当日9时许,张勇点燃沾有汽油的棉大衣下摆后立即脱掉,杨某等人用手机进行了拍照。
对于“哨兵竟无动于衷”的质疑,通稿称,值勤人员发现后,迅速上前将张勇脱掉的衣服上的明火扑灭。当日20时19分,张勇在家中使用电脑,将事先派人拍摄的照片,通过微博发布题为“济宁市委门前发生自焚事件”的帖文及图片,引发网络炒作。目前,此事正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中。
当事人否认自导自演
22日晚,自焚者张勇向记者承认帖子是他发的。张说,12月18日晚,他准备了2瓶汽油共1000升。19日约8时,他来到济宁市委东面,将汽油浇到身上,并在头上缠上白布,与他一同前往的还有外甥杨某等人。张勇说,叫上这些人主要是为了帮他在维权时拍照。“以前我去市委维权很多次,始终没结果”。
19日9时左右,他在济宁市委门前将身上汽油点着。张勇称,当时就是不想活了,不存在“自导自演”一说。
张勇回忆事发时的细节,称火烧起来后,一位骑自行车路过的人和一个便衣民警上前施救。事后他得知这名民警姓李,正是他一把拽掉了自己身上的衣服,该民警手部为此受伤。张勇对此很感激,他自己的后脑和手部也被烧伤,但不严重。当晚他回去将自焚图片发上了网。至于是谁拍的照片,张勇说,他外甥当时被“吓傻了”,图片不是外甥拍摄的,对拍摄者他要保密。
背后涉及拆迁争议
按济宁官方的说法,张勇自焚的原因,是他的违法建筑在2010年4月被依法拆除后,先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不满复议结果后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中途自行撤诉。随后他又多次上访,提出各种无理补偿要求,甚至动员年老多病的母亲和岳母缠访,向有关部门施压。
张勇称,他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不存在不满,但复议只涉及油罐厂东面厂区。在该厂区内,1800多平方米被认定为违章建筑遭拆除,他并无异议,问题是其西面厂区。“这部分厂区占5亩地左右”,张勇说,当时协商的结果是对资产和搬迁费进行评估,但最后只给了30万元搬迁费。去年4月27日,这个西面厂区遭强制拆除,为此他一直在四处维权,始终没有结果。
相关链接:
男子因感情纠纷点火自焚致3人烧伤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