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纠纷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据跳楼男子亲戚朱先生介绍,跳楼男子名叫冯勇,是他的表弟,今年34岁,四川省巴中人。2011年1月底,海南澄迈福山咖啡广场举办灯展,工程承包方为画王公司,随后该公司又转包给他负责施工。但为了赶工,该公司工程总监魏先生给正在老家的他打来电话,希望他能够多请几个工人到工地干工,于是他便把冯勇介绍到工地,结果施工时灯架倒塌,冯勇从灯架上摔下来,导致右腿粉碎性骨折和身体多处部位损伤,事后冯勇被送到海南武警医院进行治疗,住院半个月,花费近3万元。
受伤后冯勇近一年不能工作,目前他希望工程承包方能够解决医疗费用,以便能够回家过春节,但该装修公司却始终未予支付,情急之下便选择了跳楼轻生。
在现场,该装修公司行政总监冯女士出面与冯勇交谈时承诺,如果此事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公司一定不会逃避责任,但必须要由相关部门作出责任认定后才能予以赔偿。同时冯女士强调,希望冯勇能够通过法律程序来讨要医疗及赔偿费用。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发生纠纷要通过正当途径合法解决,跳楼无助于事情的解决,行为过激还扰乱公共秩序,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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