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8日消息(记者湘竹 通讯员张此明)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的节日,市纪委、市监察局27日发出通知,就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要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各区各部门要结合节日特点,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换届工作,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和党性党纪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政勤政意识,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深入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倡导廉洁、守法、文明的社会风尚。要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营造廉洁过节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年终总结、工作部署、谈话提醒等时机,进一步强调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节俭意识和廉洁奉公意识。针对本区、本部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新风尚。
《通知》明确,坚持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坚决防止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现象,坚决制止没有实质内容的评比、表彰、检查、验收及节日庆典活动。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搞互相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旅游、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及“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带头抵制歪风邪气。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借“两节”之机请客送礼、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要巩固深化违规收送款物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有关人员违规收受的款物及有价证券等,要及时主动缴入专项账户或直接上缴组织。
《通知》强调,要关注民生民情,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注民生,体察民情。要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大下访活动,扎实细致地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开展节日期间扶贫帮困、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重点解决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问题,保证他们节前拿到应有报酬。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市场监管力度,消除事故隐患,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实际搞好本区、本部门、本单位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严格财政纪律,加强审核监督。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违规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市纪委、市监察局将适时组织明查暗访,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欢迎广大群众对节日期间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市纪委、市监察局受理举报电话:12388、68723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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