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8日消息 本文基于在汶川地震灾区进行的三次居民入户问卷调查数据分析,全面描述了“5·12汶川大地震”发生三年以来,灾区居民在住房、就业、农村生活、医疗卫生、社会资本和社会心态等方面的恢复重建情况,并分析了他们对政府和重建政策的评价与需求
2008年9月,在5·12汶川大地震发生近四个月后,国务院正式下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明确提出了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目标、原则和具体要求,标志着地震灾区大规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开始。2011年,是规划颁布三周年及预定重建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之年,10月1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关于“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全面介绍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宣布:按照国务院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要求,四川坚持“规划先行、民生优先、科学重建、尊重自然”的原则,经过三年艰苦奋战,胜利完成了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灾区经济社会发展达到或超过震前水平。据统计,截至2011年9月30日,四川省纳入国家总体规划的29692个重建项目已完工29300个,占重建任务的98.68%;累计完成投资8568.46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98.96%。震后三年,全省成功解决灾区近540万户城乡群众的住房问题。规划重建的3001所学校已完工2978所,1362个医疗卫生机构重建项目已完工1359个,还布局建成了一批社会福利院、社区服务中心、集贸市场等民生设施。一批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相继建成,交通恢复重建项目完成投资1186.6亿元,占规划投资的97.3%;完成干线公路4625公里,占规划总里程的95.4%;完成农村公路28077公里,占规划总里程的96.7%。水利重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03.2亿元,占规划投资的98.4%。电源、电网、煤炭、油气等重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41.12亿元,占规划投资的96.9%。产业恢复重建方面,纳入规划的2440户规模以上受损工业企业有2436家恢复生产,需重建迁建的171个工业企业已完成重建迁建170家。城镇和新农村建设方面,38个重点城镇建设全部形成主体功能,需恢复重建的366.2公里城镇道路全部完工,37座城镇水厂(供水站)全部完工,39个乡村供水工程基本建成,灾区农村661.7万人饮水困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通报》中一系列宏观层面的统计数据,使我们对灾区重建工作的进展有了一个总体的了解。但灾区重建的最终目标应该是帮助灾区居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这些大规模的投入和工程实施,对灾区居民的实际生活产生了怎样的影响?灾区居民生产生活的实际恢复情况如何?他们又如何看待和评价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要回答这些问题,需要来自灾区家户和居民层面的微观数据。
为真实了解灾后重建三年以来灾区居民的生活状况、更加全面、准确地评估灾区重建恢复情况,2011年7月,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受科技部委托,在汶川地震灾区开展了“汶川地震灾区居民重建情况监测调查”。此次调查采取随机抽样方法,对抽取的灾区居民进行入户问卷调查。调查的主要目标是全面了解灾区群众震后三年来生产、生活的恢复情况,调查内容覆盖了住房及基础设施、基本人口学信息、教育、医疗健康、劳动就业、农业生产、家庭经营、社会支持和社会参与、社会态度与评价等多个方面,力求准确、生动、全面地描绘灾区居民的生活、生产图景和社会心态。实地调查工作于7月5日至8月10日期间展开,调查区域覆盖了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和阿坝藏族自治州的30个受灾县(市、区) ;其中,极重灾县(市、区)11个,重灾县(市、区)19个。最后一共调查了195个社区(村、居委会、城市社区)中的4875户居民,成功访问了3841户,访问成功率为78.8%。调查结果可以推论30个受灾县(市、区)约2300万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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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调查是自2008年5·12地震发生以来,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课题组在灾区同样的地理范围内使用同样的抽样方法和研究工具进行的第三轮调查。2008年7月,课题组开展了“汶川地震受灾群众需求快速调查”,完成了对3652户居民的访问;2009年7月,课题组进行了“汶川地震灾区居民重建恢复情况调查”,成功访问了4037户居民。早在2004年,课题组还在一项覆盖西部十一个省、市、自治区的“中国西部省份社会经济发展监测研究调查”中,对四川全省范围内随机抽取的4400户居民进行过一次生活状况调查,其抽样方法和调查内容与这三次调查也比较接近。这样,我们就获取了灾区在震前常态时期、震后一个月、震后一年和震后三年这样4个时间点的数据,通过对这些数据的解读,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描绘和理解灾区居民恢复重建的动态过程。下面我们将从住房和居住条件、就业和劳动力市场、健康和医疗服务、农业生产与农村生活、社会资本以及社会心态重建等几个方面,描述灾区居民生产生活的恢复情况,以及在此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关注的问题。
住房和居住条件恢复
住房重建是灾后恢复重建的首要任务。《通报》数据显示,震后三年四川省成功解决了灾区近540万户城乡群众的住房问题,震后一年完成364万户震损住房修复加固,震后一年半完成150万户农房重建,震后两年基本完成26万套城镇住房重建。我们2011年的调查数据也显示,灾区住房重建工作基本完成,绝大多数居民已经居住在永久性住房中,居住条件比震前明显改善,农村地区改善尤为明显。与此同时,调查也发现了住房重建中值得关注的一些问题。
灾区住房重建多种方式并举,已经基本完成重建任务
2011年调查结果显示,灾区79.8%的农村家庭、62.8%的城镇家庭的住房进行了恢复重建。重建方式多种多样,具体有修复加固原住房、重建新住房、购买安居房或经济适用房、购买商品房、租廉租房等。采取何种方式,因居民受灾程度、居住地区等情况而异。农村地区以新建(买)为主,41.2%的家庭采用了这种方式;其次,是加固修复原住房(38.6%)。城镇地区则以加固修复原住房为主(47.2%),新建住房为辅(仅15.6%)。
多样化的重建方式保证了灾区住房重建工作的顺利完成。截至2011年7月,99.4%的灾区居民已经居住在永久性住房中。对比2008年和2009年的情况,可以看到灾后永久性住房重建进展迅速,已经达到了保证居民“安居”的目标(图1)。
政府在住房重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能够吸纳居民积极参与重建工作
政府在住房重建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中,最重要的角色是提供重建资助。在加固修复原住房的家庭中,80%的家庭获得了政府补贴,户均补贴额度约3000元;在新建住房家庭中,81%获得了政府补贴,户均补贴额度约2.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在大力支持住房重建工作的同时,还特别注意了保证居民的自主性的问题。在选址、施工方案(图纸)和施工方式的选择方面,灾区居民均扮演着主导性的角色。加固修复原住房的家庭中,由居民自己决定方案和施工方式的占了89.1%。新建住房的家庭中,完全由居民自己决定选址、方案和施工方式的占58.1%,由政府统一选址、统一确定方案/图纸并统一组织施工的占14.6%,双方共同决定的占27.3%。
吸纳居民参与重建决策,能够有效提高重建速度和居民对住房的满意度
调查结果显示,无论是加固修复还是新建住房,由居民主导或参与的重建,速度均明显快于完全由政府主导的重建。以新建住房为例,我们把完成住房重建的时间划分成五个时段:震后6个月内、6—12个月、12—18个月、18—24个月以及24个月以上,然后比较采用不同重建模式的家庭在每个时段内完成重建的比例。结果显示,选址、方案/图纸和施工方式均由居民自家决定的“居民主导模式”新建住房速度最快,而由政府统一选址、统规重建方案/图纸并完全由政府施工队“政府主导模式”速度最慢(图2)。
居民对住房重建的参与程度越高,对新住房的满意度也越高。以新建住房家庭对新建住房施工质量的评价为例,“完全自家施工或请施工队施工”的家庭中表示对施工质量满意的比例高达89.4%,“由政府介绍或指定施工队施工”的家庭中只有73.7%满意,而“完全由政府组织施工”的家庭中表示满意的比例则低至61.3%。这给我们的启示是,在灾后住房重建问题上,应该充分发挥灾区群众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保证群众对重建决策的充分参与。
灾区居民的居住条件有所改善,农村地区的改善尤为明显
住房恢复重建的完成,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灾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居民住房的基础设施和居住条件大大改善,城乡差距明显缩小。以安全饮用水源、冲水厕所、卫生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等三项指标为例(图3):当前使用安全的饮用水源的灾区家庭比例达到88.1%,比2009年(80.0%)提高了8个百分点;农村的这一比例也高达85.2%。使用可以冲水的厕所的家庭比例为56.7%,比2009年(37.3%)和2008年(29.6%)大幅提高;农村更是从2008年的15.4%上升到47.6%。采用卫生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倒在露天垃圾堆或随意丢弃)的家庭比例从2009年的46.5%升至73.6%,农村则从32.7%升至66.7%。
此外,随着住房重建的完成,居民居住的便利程度也有明显提高。94.3%的居民认为目前居住地的生活方便程度比灾前“更方便了”或“差不多”,比2009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
调查也发现了住房重建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是住房重建给部分家庭带来了比较沉重的债务负担。截至2011年7月,65.9%的震后新建住房家庭有借贷负债,比其他家庭(25.0%)高了40个百分点。有负债的家庭负债额为户均4.6万元,近一成负债家庭的负债额在10万元以上。这或许意味着,今后在制定灾后重建规划时,应充分考虑经济状况较差家庭所面临的困难,尽量避免“一刀切”式的时间要求,允许部分生活困难居民以租住、借住等方式过渡,在较长时间内解决住房问题。对已经出现的债务负担问题,可考虑通过救助、优惠利率等方式缓解负债家庭的经济压力。
二是灾区部分住房仍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调查结果显示,15.4%的灾区家庭现住房在震后受到过余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的损坏,山区的这一比例更高达20.7%。震后新建住房遭受次生灾害的比例略低,但也达到13.5%。这可能是因为部分灾后住房重建工作由于时间的限制,对于地质条件、气候条件的估计不足,从而导致新房屡受次生灾害之苦。此外,在问到自家住房震后有没有增加防震措施时候,39.2%的家庭明确表示知道住房震后增加了有效的防震措施(如加钢筋、圈梁结构、浇筑、加固地基等),但也有51.8%的家庭回答其住房并没有增加防震措施。值得注意的是,那些仍居住在“严重”或“中度”损毁住房中的家庭,也有40.1%的家户回答震后没有增加任何有效防震措施。这提示我们,在以后涉及灾后住房重建工作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对住房规划、质量尤其是安全问题的监管和验收,确保重建住房的质量。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住房,要在排查的基础上采取有效的加固改善措施。
就业和劳动力市场恢复
灾区震后的就业形势面对着地震破坏和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双重压力,但也面临大规模灾后重建带来的机遇。调查结果显示,灾区的总体就业形势已从上述冲击中恢复过来,失业率进一步下降,就业质量有所提高。同时,灾区的劳动力市场也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和调整。
灾区总体失业率进一步降低,城乡失业率出现不同的变化趋势
按照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国际劳工组织(ILO)的标准定义,灾区经济活动人口的失业率从2008年2.3%的水平上下降至2009年1.9%,今年进一步下降到1.5%,已接近2004年的水平(1.3%)。
但更细致的分析显示出城乡失业率的不同变化趋势。城镇地区失业率2004年后即处于持续的下降过程,从2004年的6.4%下降至2008年的5.9%、2009年的4.3%,今年进一步降至3.3%。与之相比,农村地区失业率虽然在各阶段均一直低于城镇,但比2004年时升高明显,随后虽也有所下降,今年更降至1.2%,但仍比2004年时高了一倍多。这或许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近年来城乡一体化发展造成的影响。相关部门也应当把农村地区失业问题逐步纳入未来公共政策的关注视野。
农业吸纳就业的重要性明显下降
调查结果显示,以农业生产、自雇佣和个体户为代表的各种灵活就业形式成为吸纳灾区就业人口的主渠道。目前,此类从业者占到灾区就业者总数的75.3%,农村地区更高达79.6%,城镇地区也超过了半数,远高于震后初期的2008年和2009年,与2004年的水平基本持平。
进一步的分析显示,此类就业的内部结构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主要表现为农业吸纳就业能力的大幅度萎缩,农业就业所占比例从2004年的58.5%下降至当前的41.4%,减少了17个百分点,相应地,非农业的自雇佣和个体经营活动吸纳劳动力的比例却上升了17个百分点。这种变化反映了近年来城乡产业结构的总体变化趋势。决策者应充分重视非农业自雇佣和个体经营活动在吸纳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为自雇佣和自我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此外,异地就业和劳务输出仍是吸纳灾区就业的重要渠道。2009年,到四川省外就业者一度占到灾区就业者总数的16.9%,2011年这一比例有较大幅度回落,但仍占到10.6%,与2008年地震刚发生时基本持平。
就业收入和工作满意度有所提高
灾区就业质量继续提升,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灾区就业收入水平比2009年有所增长。不包括农业和家庭经营活动从业者,粗略估算的灾区就业者当前月均工作收入约为1196元,比2009年(979元)增长了约22%。二是就业者对当前工作的总体满意度进一步提高。2011年,78.5%的就业者对自己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或“比较满意”,比2009年(75.4%)略有提高,比2004年(62.1%)明显提高。
灾区劳动参与率仍处于较高水平,但近年来出现了降低的势头
劳动参与率(labor force participation rate)是经济活动人口占劳动年龄人口的比率,用来衡量人们参与经济活动的状况。2011年,灾区总体劳动参与率为76.1%。其中,男性为84.5%,女性为77.7%;农村地区为85.5%,城镇为61.8%;城镇女性最低,仅为52.1%。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相比,上述比例仍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
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灾区劳动参与率有降低趋势,女性尤其是农村女性尤为明显。2004年,灾区的劳动参与率高达81.2%,2008年震后降至74.9%,2009年进一步降至72.9%,2011年虽然回升至76.1%,但已难以回到2004年时的水平。其中,农村女性劳动参与率从2004年的83.0%降至2009年的最低点(70.3%),下降了13个百分点,2011年虽略有恢复,但比2004年时仍低了8个百分点。劳动参与率的变化原因非常复杂,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灾区潜在劳动力供给的变化。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重大自然灾害的社会科学响应系统研究”课题组(执笔:何光喜 石长慧 赵延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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