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线式样。
海口网12月29日消息(记者赵莎 特约记者陈世清)海口非机动车行驶范围引导线(以下简称“引导线”)式样正式出炉,海口交警将在电动车登记上牌期完成“引导线”划设和相关标志牌建设。
据介绍,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右侧边缘,划设非机动车行驶范围引导线”,市交警支队今天正式向社会公布非机动车行驶范围引导线式样,并将于近期展开 “引导线”划设和相关标志牌建设等工作。
据了解,“引导线”式样为“黄白黄”三段相连交通标线形成一组组成,线段长度各为100cm。“引导线”划设于道路机动车道路侧人行道路缘或路侧机动车道边缘线外侧1.5m处。“引导线”为“非国标交通标线”,允许机动车辆越线行驶。
为规范非机动车行驶,海口交警将在划有“引导线”的道路,配套设置“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合并指示标志牌,一般设置于交叉路口出口及路侧大型进出口处。同时,还将在机非隔离设置所用护栏款式统一为上部护栏高度30cm,下部护栏底座高度12cm的铁质弯管白色交通护栏。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规定,凡是驾驶电动自行车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以及在未划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超出非机动车行驶范围引导线行驶的均罚款20元;而驾驶上牌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以上两项违法行为的罚款将翻10倍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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