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30日消息 从明年1月1日起,公安部决定在全国施行12项便民措施。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局长马凯介绍,12项便民措施中涉及我省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措施有两项。海南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已全面启动相关准备工作,将按照公安部要求准时将两项便民措施正式向社会推出,进一步方便海南居民的出入境证件办理和出入境记录信息查询,提高服务质量水平。
提供全国联网查询
提供全国联网查询本人出入境记录服务,方便中国公民就近查询。中国公民(含港澳台人员)可持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向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查询本人5年内的出入境记录信息,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免费提供查询结果。
【解读】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日益密切,出入境活动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联系愈发紧密,在出入境证件遗失补办、就业、教育、纳税等方面需要核查出入境记录的情况越来越多,需求日益迫切。此前,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只受理有关国家机关核查出入境记录的书面申请,个人有需求的,需要到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查询本人出入境记录,十分不便。目前,全国边检机关已具备向有需求的中国公民提供就近查询服务的能力。此措施可为中国公民查询本人出入境记录提供便利。
可就近申请普通护照
在具备条件的省(区、市)实行本省居民省内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在省内流动的本省居民,可以凭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
【解读】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逐年增多,实行本省居民省内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便利措施,可为县际、市际间流动的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以及工作生活提供便利。此项工作前期在江苏省、山东省试点开展,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奠定工作基础,并辅以相应的工作措施,具备条件后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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