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咨询上牌情况
海口网12月30日消息(记者 吴开诗 实习生 段烨 摄影报道)《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30日上午,海口交警、工商、质监、人大法制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在明珠广场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海口网记者在活动现场看到,有关部门现场给市民派发了《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海口市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手册》、《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指南》等实用性材料,同时就市民关心的电动自行车上牌时间、上牌所需材料等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和交流。
派发宣传材料
登记上牌元月上旬开始 需备齐三份材料
电动车登记上牌需要什么材料?什么时候开始成了市民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车登记上牌将于1月上旬开始,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布。登记上牌的市民需要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前往登记点进行登记办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当日予以登记并核发行驶证和号牌。
如果遗失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的,车主需提供由经销商联系生产厂家补发的合格证明及经销商的证明;遗失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购车发票)的,车主需提供经销商复印销售发票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或者经销商的销售证明,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才能办理注册登记。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