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31日消息 昨天上午,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紧急通知各市县人社部门,将实行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日报制度、公告制度以及问责制度,以确保农民工工资在春节前基本无拖欠。
年关将至,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明确要求让农民工兄弟准时拿到工资,安全回家过年。为了认真贯彻两位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根据国家人社部、住建部、公安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总工会的统一部署,海南省各市县于11月20日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12月27日,海南省人社、住建、公安、国资、工商、总工会6个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赴全省各市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海南省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不容乐观。为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昨天省人社厅建立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在春节前基本无拖欠。首先,建立日报制度。从明年1月5日至1月22日的每天17:30前,各市县要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报省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公告制度,明年1月16日至1月22日期间,即春节前一周,凡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市县,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总后每日在媒体上进行公告,并按拖欠数额大小进行排名。启动问责制度,对因处理不及时造成农民工越级上访,引发严重群体性事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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