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电动车闯红灯、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等违章现象仍普遍。
海口网1月4日消息(记者赵莎)《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连日来,记者在市区走访发现,电动车逆行、闯红灯、不按道行驶现象依然存在,而超标电动车仍偷偷卖。对此,交警部门再次呼吁,市民要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电动车。
超标电动车转入“地下”销售
据《办法》明确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禁止在海口行政区域内销售。我市还公布了第一批包含356个车型的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1月1日,记者走访东湖等电动车销售点发现,超标电动车仍然在售,但显得很“隐蔽”。
当天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东湖一家电动车销售点,店内明显位置张贴着合格车型的名称和照片。记者试探性地询问是否有超标电动车出售时,一位女店员称超标电动车无法上牌,因此不再出售。正当记者准备离开时,一位男性店员小声询问记者为什么要买超标电动车,当记者回答为了拉货方便后,该男子说其实店内还有未销售完的超标电动车,可以便宜点卖出。谈及如何上牌,他称可以找一张日期为1月1日前的发票。见记者准备离开,男店员不忘提醒:“超标电动车不好买了,马上就会运到其它市县卖,想买就得赶紧。”
随后,记者又来到约10家电动车销售店走访发现,超标电动车“隐蔽”销售现象普遍存在。有的商家为逃避检查,将少量崭新的超标电动车摆放在店门口,如遇“可疑”之人,即称车辆是自己用的;遇到想买的人,则立刻介绍起车辆的性能等等。
电动车违章现象依然不少
《办法》对电动车、超标电动车通行做了详细规定,但记者在走访中却发现,电动车逆行、闯红灯、不按道行驶等违章现象依然随处可见。更有甚者,竟不知道《办法》何时施行及相关通行规定。
1月2日下午3时许,记者在金龙路市公安局门前路段看到,不少电动车车主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行驶,有的甚至骑车逆行在机动车道掉头。记者拦住一位在机动车道行驶的电动车车主胡女士,当记者问其是否知道电动车不能在机动车道行驶时,胡女士称自己有急事才这样做,然而对于《办法》的施行,她表示只是知道有这回事,但并不知道具体内容。
在南沙路、红城湖路、龙昆南路、海府路等路段,记者发现,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道行驶等现象比比皆是,有的电动车甚至与汽车赛跑,险象环生。“又没有交警,谁管我们?”“我有急事,又没有摄像头拍。”不少车主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办法》刚开始施行,没有交警和监控设备的监督和约束,他们为图方便就在路上乱闯。
市民期待《办法》管好电动车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市民非常赞成《办法》的施行,期待《办法》将电动车管好,使海口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改善。
市民翁先生表示,《办法》的施行,将对电动车出行进行严格规范,电动车闯红灯、逆行等将受到处罚,此举可有效避免电动车违章。此外,他还认为,《办法》在深入施行的同时,海口的道路基础设施也要跟上,比如尽快完善非机动车道和划设引导线,只有两者同时推进,才能真正做到便民有效。“既然规定出台了,就要去遵守。”市民卢女士称,近段时间以来,她搜集了很多媒体对于《办法》的相关报道,并且把《办法》的内容也打印出来,准备抽出时间仔细看。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电动车车主已经准备好了登记上牌的相关材料,遗失发票、合格证的市民也正在积极找经销商协商。“我准备挑选离家最近的点去上牌。”市民朱先生说,他打算挑选一个吉祥号,快要过年了,图个吉利。
此外,交警部门表示,电动车上牌时间定于1月上旬,具体时间将通过媒体提前公布,希望市民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温馨提醒:电动车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注册登记电动车,应当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供下列材料:
1、车辆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车辆的来历凭证;
3、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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