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5日消息 2011年3月,海南万宁男子陈某宁在用老鼠药毒杀朋友并弃尸后,用朋友的手机勒索其家人,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2012年1月5日上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未遂)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宁于2009年认识黄某(男)并开始交往。2011年3月21日,被告人陈某宁用在海口市解放西路购买的一张新手机卡多次与黄某联系,并以过生日的名义邀请黄某到海口见面,黄某表示同意。3月24日,陈某宁到海口市新华北路一家商行购买了一瓶液体老鼠药。
2011年3月26日21时许,陈某宁约黄某到其位于海口市一廉租小区旧楼住处见面。当晚22时许,陈某宁将一杯混合有老鼠药的牛奶给黄某喝下,后黄某留在陈某宁处休息。3月27日凌晨3时许,黄某因老鼠药毒性发作全身抽搐并大声呻吟,陈某宁害怕罪行败露,用枕头捂住黄某的脸部,直至黄某不再挣扎、呻吟。
确认黄某死亡后,陈某宁在家中找出尼龙绳、编织袋、窗帘,用尼龙绳捆绑黄某的尸体装进编织袋中,再用窗帘包裹起来。当日8时许,陈某宁先后购买水桶、铁皮柜、手推车作为抛尸工具。陈某宁将黄某的尸体装进铁皮柜后,以搬家为名叫朋友唐某、“林子”等人帮忙将装有尸体的铁皮柜从楼上搬到楼下的手推车上。后陈某宁独自一人用手推车将装有尸体的铁皮柜运到某公园,将尸体从柜中搬出抛弃在路边的草丛中,并用杂草覆盖。铁皮柜和枕头分别抛弃在附近的树林里。
2011年3月27日,被告人陈某宁收拾自己的行李及黄某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遗物后,从其租住的海口市盐灶路廉租小区旧楼搬到解放西路居住。3月28日13时许,陈某宁打开黄某的手机,看到黄某的妹妹发来查问黄某下落的信息,陈某宁遂多次以黄某的手机号与黄妹短信联系,隐瞒黄某已被其杀死的真相,以黄某被其绑架相要挟,要求黄的家人在指定的期限内将6万元人民币“赎金”汇入其指定的账户,并威胁若没有收到赎金将加害黄某。黄某家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1年3月31日16时许,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海口市龙华区新华北路抓获陈某宁,当场从其身上缴获黄某的身份证、摩托罗拉V8手机、邮政储蓄卡及作案用的手机等物品。随后,在陈某宁的带领下,公安民警到海口市龙华区某公园的草丛中找到黄某的尸体及枕头和抛尸用的铁皮柜。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宁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陈某宁以杀死被害人相要挟,对被害人亲属实施敲诈勒索,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在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的过程中,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中关于被告人陈某宁与被害人黄某之间同性恋及性侵犯的部分,经查,现有证据不能证实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同性恋关系及性侵犯的事实,对公诉机关的该部分指控法院不予认定。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归案后的认罪、悔罪态度,依照刑法之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陈某宁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两罪并处,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被告人陈某宁表示要上诉。
相关链接
海南:约他人杀害女友及其女儿 一男子被执行死刑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