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7日消息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72岁的海口市农民周松林1995年垫资一千多万元承建文昌市三(三江镇)木(木兰港)公路,但路修好了,工程款却没拿到手。17年来,他多次找文昌市相关部门讨要被拖欠的工程款,但一直未有确切答复。和他一起参加三木公路建设的281名农民工当年都是四十多岁的壮年人,如今都是六十多岁的老人了,现在无钱安度晚年,生活十分凄凉。
记者日前就周松林反映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在文昌市相关部门采访时,有关负责人表示,已经向周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但由于政府财力有限,没办法一次性还完,余下的只能慢慢解决。
281名农民工建设三木公路
据周松林介绍,1995年,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文昌县(现文昌市)决定建设三江至木兰港公路,工程以海口市的三江镇为起点,经三江农场、罗豆农场、锦山镇、铺前镇进入文昌市境内的木兰港开发区,建设单位是文昌县木兰港建设管理委员会,海南公路工程公司为施工单位。1995年4月29日,海南公路工程公司与木兰港建设管理委员会订立《公路工程合同书》,合同总造价一亿多元。随后任命周松林为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并于同年10月举行了开工典礼。
周松林说,当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1、如发生违约,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2、如因甲方投资款不按时支付给乙方,则按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增加百分之二十利息给乙方。如甲方投资款按时支付,乙方不按规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罚款壹万元。
作为这项造价上亿元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周松林当年只有50多岁。他说,合同签订后,出于对政府工程的信任,对于需要垫资建设工程,他除了将自己的所有积蓄用上外,还向亲戚朋友借款,组织大批工程机械设备和281名农民工队伍进场施工:“工程是政府投资的,大家都相信只要好好干肯定可以顺利拿到钱,所以也愿意把钱借给我。”
周松林说,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他一直靠东拼西凑地垫资修建公路。至1996年3月28日,他一共垫资了一千多万元。按合同规定,木兰港建设管理委员会应按当月进度拔付施工方50%的工程款,但1996年4月完成了一千多万元的工程量,项目方仍没有支付一分钱的工程款。他垫资的款已经全部用完,因周转困难,拖欠农民工工资、沙石料款及油料款。三木公路最终无奈停工。
停工超过三个月后,周松林已没钱支付供应商的欠款和200多名农民工的生活费,引来了供应商和农民工的强烈不满,导致机械设备、车辆、石场设备、推土机等被抢、被偷,又使他损失数百万元。
无奈之下,周松林被迫走上了漫长的躲债、讨债之路,曾一度到山东等地打工数年,靠工钱来偿还部分农民工兄弟的工钱。对于供应商的欠款,他只好用自家的房屋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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