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9日消息(记者李晶晶 实习生张瀚文)从市卫生部门获悉,2011年,海口全面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公共卫生服务不断完善等成就,海口乃至全省群众享受到了“大病不出岛、小病不出村”的服务,真正为人民群众带来了实惠。
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在海口启动至2011年12月底,全市政府开办的镇卫生院、228家村卫生室和6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公立也有私立)均配备使用了基本药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镇卫生院原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标准定为10元,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新农合资金支付8元,个人支付2元。目前,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价格平均下降了38.77%,绝大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呈现出门诊次均费用下降、住院日均费用下降、门诊人次上升的势头,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药费负担明显减轻。
基本医疗保障参保率近98%
2011年是海口新农合实施的第8年,随着新农合制度不断完善,各种补偿水平稳步提高,参合农民逐年增加,2011年我市农民参合人数为60余万人次,参合率达98.66%。11月,海口市政府下发《海口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明确,2012年,参合农民筹资标准从280元提高至300元;在一、二级医院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达到了90%和75%。住院补偿封顶线也由5万元提高到了10万元。对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残疾人实施住院零起付,免收住院押金。此外,符合政策的参合产妇若选择自然分娩,在一级医院费用全免,最高限额补偿500元;在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的,统筹基金补偿500元。选择剖腹分娩方式的,按正常住院报销比例给予补偿,产妇在出院结算时直接给予减免。
记者从海口市卫生局获悉,截至2011年底,我市三项(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已经覆盖了191.6万人,参保率从2009年的90%左右提高到2011年底的近98%,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障的全民覆盖。
公共卫生服务加快推进均等化
在医改中,海口市实施了国家9项基本公共卫生和5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用从2009年的15元提高到2011年的25元,使得全体公民能够平等地获得基本的健康权利。
自2009年至2011年,海口市加大公共卫生服务建设投入总额近13290万元,完成了33家镇卫生院的硬件建设,扩建1家卫生院和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162家村卫生室进行了标准化改造,使基层医疗服务的软硬件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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