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社会组织
政府职能转移促进海口社会组织大发展
2008年12月4日中共海口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决定》,提出将一部分政府职能,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转移给社会组织。这一规定的出台对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并促使我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走在全省先进行列。截至2011年12月,全市登记的社会组织有886个,我市社会组织的规模、数量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当,每万人有社会组织数3.2个,比全国平均数2.9个略高。社会组织开展的业务范围涉及经贸、旅游、教育、文化、卫生、劳动、民政、体育、科技、社会服务等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吸纳社会各类从业人员6240人,对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起到积极作用。
为做好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扶持发展,促进社会组织在经济、文化领域的更大发展,我市从2009年开始安排社会组织培育和扶持发展专项资金,制定《海口市财政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8个社会组织的社区居家养老、慈善超市、社会组织人才培养、群众体育健美健身和组织规范建设等项目进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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