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人大立法
率先在全省立法管理电动自行车
《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海口市万绿园保护管理规定》……5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开拓创新,审议通过法规25件,涉及政治制度、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着眼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为推动海口科学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最精最美省会城市作出了新的积极的贡献。
遵循统筹城乡、科学管理、完善功能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城乡规划条例,强化规划的法制权威,保障了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修订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定,强化和细化了城市建设管理,提升了城市品位。
5年来,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上了新台阶,取得了新成效。一是加大了生态环境的立法力度,形成了园林绿化的系列法规;二是开展了较大规模的委托社会机构起草或修改地方性法规草案工作;三是率先在全省进行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着力通过立法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立法规定对违法建筑可以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和赋予居(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的权力,为解决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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