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带着死者遗照到汕头公交总公司讨说法。
本月2日晚,汕头市区30路公交车上,乘客李刚因未带够零钱,投下5元后讨要2元找零,被公交车上一名并非当班的公交司机喝止。双方争执后发生打斗,期间李刚被刺身亡,司机被当场抓获。
昨日,李刚的妻子到汕头市公交总公司讨要说法。但公交总公司表示,疑凶虽然是公司公交司机,但发案时并不是他上班时间,属个人犯罪行为。
被刺中心脏当场毙命
李刚今年43岁,江西萍乡人,在汕头做长途司机已有7个年头。
今年元旦假期的第二天,他和两个朋友吃完晚饭,搭上了30路公交车准备回家。这趟公交车车票每人1元,由于没带零钱,李刚投下5元钱后,准备向后面上车的乘客收取找零。这时,一名坐在司机旁边自称是“公交公司的人”上前阻拦,两人遂发生口角。
车子在潮汕路与金凤路的交界路口停了下来。据李刚的弟弟李强描述,当时同行的两个朋友已从后车门下车,李刚仍与该男子在车上争执不休,并被该男子用不锈钢杯砸中头部。两人随后下车扭打起来,等朋友过去扶起趴在地上的李刚时,发现他已全身是血,呼吸停止。
“整个过程持续不到1分钟。”李强告诉记者,尸检报告显示,李刚全身有10处伤口,头部两处,身上8处,皆“被锐器所伤”。其中有一刀刺中心脏大动脉,这一刀,要了李刚的命。
警察随后赶到,并将疑凶当场抓获。李强说,疑凶姓李,今年56岁,也是江西人,“汕头公交公司证实是他们的员工,也是30路公交车的司机。”目前凶手已被刑拘。
尸检报告上提到的“锐器”,李强听目击者说是一把约10厘米长的尖刀。
公交公司律师:行凶属员工个人行为
事发后,死者家属也赶到汕头,准备替李刚办理后事。李强说,他们要求公交公司赔20万元,犯罪嫌疑人赔8万元,“就是希望在过年之前把这事解决了。”
昨天上午,记者在汕头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见到一人,自称是该公司律师。
据这位宋律师介绍,目前案件的细节公安机关还在调查。他向死者家属解释:“如果协商赔偿,我们就给10万元,不行就等法院判决。”
宋律师的助手还补充了一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属个人行为,并不是公司过失造成的。”
公交公司律师如此表示,是因为案发时这位司机确实不在当班,也是一名乘客。
律师:公交公司担全部民责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律师罗秋林。他认为,如果打斗行为在公交车内已经发生,即使最终死亡结果发生在车外,公交公司也要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罗秋林认为,乘客投币后,就已经和公交公司形成了旅客运送合同,公交公司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犯罪嫌疑人如果是公交公司的员工,即使是在下班途中,对乘客实施加害行为,公交公司就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而刑事责任则由犯罪嫌疑人承担。“当然,打斗行为是否最先发生在车内,还有待警方侦查。”罗秋林补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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