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1日消息 因无证非法销售香烟,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广东陆丰人黄某权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据了解,2009年年底黄某权开始在海口无证经营销售香烟。为牟取利益,黄某权不仅将从别处购买的劣质香烟倒卖给在海口经营烟酒行的老乡,以及一些小卖部经营者,还将香烟销往临高和三亚等其他市县。
2010年9月29日13时许,海口市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在公安部门配合下将嫌疑人黄某权抓捕归案,并查获伪劣及假冒香烟5千余条。
去年3月10日,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对黄某权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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