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2日消息(记者杨杰)按照新修订的《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规定,从今年1月份起,全省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业务将由地税移交至社保经办机构负责。11日从市社保局获悉,我市1月份的市本级社保缴费基数申报登记、核定工作将从今日起正式开始办理并一直持续到2月8日。
据悉,本次参保登记和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将按区域、按时间段分批进行办理,具体安排为:驻龙华区市级参保单位为1月12日至15日;驻秀英区市级参保单位为1月16日至17日;驻美兰区市级参保单位为1月18日至20日;驻琼山区市级参保单位为1月29日至31日。此外,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办理参(续)保或停保时间为2月1日至8日。
办理地点均设在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2楼办证大厅(大同一横路3号),周六、周日正常办理业务,但春节法定假期期间暂停办理各项业务。申报期每天办理业务时间为:8:00—12:00,14:3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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