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2日消息 近日,省高院与海口海事法院联手执结了一宗积压17年的陈年旧案,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和解协议。
据了解,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海南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一建)从1994年被中国嵩海实业海南公司与大正公司拖欠工程款。去年12月22日下午,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带领该局法官到海口海事法院现场办案。在两级法院的努力下,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两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90万元工程款给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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