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省民政厅获悉,截至1月10日,海南省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元旦春节生活补贴工作全部完成,47.54万名困难群众共获得1.3亿余元“红包”。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平抑物价、改善民生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海南省去年年底开始部署城乡困难群众2012年元旦春节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据统计,海南省此次一共为47.54万名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1.3亿余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近1.2亿元,地方安排资金1478余万元。惠及的困难群众中,城市低保对象16万余人,农村低保对象24万余人,农村五保对象3.4万余人,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2.9万余人。
根据要求,此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对象范围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老党员。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标准为: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享受国家抚恤的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360元。五指山、文昌、琼海、万宁、东方、定安等市县在此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100元—300元不等,所需资金均从地方专项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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