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6日消息(记者 吴开诗 通讯员 李明建)近日,美兰法院医疗纠纷法庭对原告符某某状告海南省某三甲医院医疗纠纷赔偿一案,及时立案、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由院方赔偿39.8万元的调解协议,并于当日出具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患者符某某系四川省宣汉县农民,在海口市打工多年,于2011年7月25日因左手拇指损伤入住海南省某三甲医院行骨折内固定术,由于术中麻醉意外,导致患者成植物人状态,丧失劳动能力,遂与院方发生医疗纠纷。医患纠纷发生后,其亲属及同乡多次到医院提出巨额的赔偿要求,尽管经过海南省医疗调解部门的多次主持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2011年12月14日,患者亲属及其从家乡委托的法律工作者再次到该医院,通过医院与本院医疗法庭连接的网络视频,形成患者、医院、医疗法庭三方的调解现场。医疗法庭将网络直通立案、调解的程序向患者作出了说明,并对医患双方咨询的各种法律问题和其他事项,以法律专业和医疗知识相结合的方式对病案作出了分析解答,包括有关法律规定的赔偿数据提供给双方参考。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协商,双方最终采纳了法庭的建议,达成了调解协议。患者当即通过网络视频向法庭申请立案、调解,并将达成的调解协议网络传输给法庭。法庭通过网络审查后当即立案受理,并以开庭庭审的方式审查确认调解协议后,通过网络系统向双方发送了调解内容确认书,双方签字确认。法院根据双方的调解内容制作了调解书送达给了双方当事人。
目前,美兰法院医疗纠纷法庭已与设立在海口市的八家主要医院建立了网络视频直通立案、调解的特殊通道,并通过该通道立案、调解了四起医疗纠纷案件,总金额达到4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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