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7日消息 近日,文昌市森林公安局将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土沉香制品的犯罪嫌疑人江某,移交文昌市检察院等待审查起诉。
记者了解到,2011年8月8日,文昌市森林公安局在例行检查时,意外发现广东电白县55岁男子江某在文昌市文城镇南阳办事处高峻村设点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土沉香,并将犯罪嫌疑人江某抓获归案。
据犯罪嫌疑人江某交代,自2009年4月以来,他私自在文昌市文城镇南阳办事处高峻村租赁土地并设立收购点,陆续多次收购土沉香树原木进行加工,并通过物流将土沉香树木材制品发送到广东省茂名市路路通货运站,由杨起某自行提货。货款由他返回广东时,按照5元/斤的价格与杨起某结算收取。
案发后,侦查人员根据犯罪嫌疑人江某的指认,将堆放在收购点内及四周的土沉香树木材和加工工具予以扣押,共扣押12条木材,40-80公分锯段7段,切片143袋共重1980公斤。经文昌市森林公安局委托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所对现场扣押济木材进行鉴定,确认这些木材属瑞香科沉香属的土沉香(别名:白木香、香树、白香、白材)树种,属国家二级保护珍贵树木。
文昌市森林公安局负责人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江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已涉嫌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森林公安部门将江某刑拘,并将其移送文昌市检察院等待审查起诉。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