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9日消息 养殖户宋某挖池养青蛙,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过程中不慎将蛙池的排水沟堵住,施工方称工期紧一拖再拖,不料一场暴雨来袭,宋某辛辛苦苦养殖的青蛙纷纷随着满溢的积水冲走了。宋某索赔58.9万元。近日,陵水县法院新村法庭与新村镇政府成功调解了这起在当地反响强烈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公司与养殖户达成调解协议,赔偿16.5万元。
2011年3月25日,宋某承包位于陵水县新村镇九所村委会下港田12.5亩土地及地上附属的37个蛙池,并在部分蛙池投放蛙苗,购买了喂养青蛙的饲料。6月20日,陵水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下港田一带开发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将蛙池的排水沟堵住。养殖户宋某发现后,马上与施工方交涉,要求立即疏通被堵的排水沟。施工负责人称工程进度紧张,承诺过几天再疏通。6月23日傍晚,当地突降暴雨,因排水沟未能及时疏通,导致宋某的蛙场被积水淹没,养殖的部分青蛙被水冲走,宋某买的养蛙饲料也被浸泡受损,最后宋某拼尽全力才抓回1万只青蛙。
宋某损失惨重,就赔偿问题他多次与该公司协商,但无法达成一致。去年10月9日,宋某向新村法庭起诉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对方赔偿各项损失共58.95万元。新村法庭受案后,考虑到案件主体系当地企业与个体户,且涉案标的较大,如处理不善,对当地有负面影响。为此,承办法官及时与新村镇镇党委书记潘冠勇取得联系。潘书记得知案情后高度重视,及时与承办法官一同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新村镇政府进行调解,但初次调解未能成功。
随后,法庭再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潘冠勇书记的协助下,经过法官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意赔偿宋某经济损失1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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