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银监局获悉,2011年福建强化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力度,截至去年底,小企业贷款余额在企业类贷款中的占比达46.56%,居全国首位。
去年,福建银监局着力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内外部环境,制定了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10条意见。意见要求,福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确保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同时,完善专营机构建设,落实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四单”管理,单列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考核激励机制。全年,福建辖区共新增了51家小企业服务专营机构。
与此同时,福建省政府也出台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12条财税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福建小企业的贷款支持。根据规定,银行新增的小企业贷款,可获得政府风险补偿资金的补偿。
福建银监局加强了小微企业的资金保障,要求各家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实行单列,支持兴业银行发行了国内首只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300亿元。福建银监局还推动创新“银村联姻”、“商圈销售链”、专利权质押贷款等融资新模式,缓解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不足问题。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福建省小企业贷款余额5239.31亿元,比年初增加1264.37亿元,小企业贷款新增额居全国第五位;小企业贷款余额在企业类贷款中的占比达46.56%。
福建银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继续督促银行业机构用好用足各种小微企业贷款财税、担保、保险等支持政策,引导开展适合小微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创新。同时,严禁附加贷款条件、变相提高利率、捆绑销售等行为,推动建立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收费制度,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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