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消息1月31日 一对新人结婚时,新郎发现有人浑水摸鱼摸新娘,将该人打伤。日前,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新郎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1年7月16日,住在大庆市让胡路区的王某与赵女士喜结良缘。婚礼庆典过后,闹洞房时许多宾客让王某与赵女士当众亲热。在众人嬉闹时,王某发现有一名男子对赵女士毛手毛脚,到处乱摸。王某一气之下,便和宾客李某发生争执并厮打。在厮打过程中,王某顺手拿起铁架台,砸向李某头部,致使李某头部流血,并当场昏倒,王某随即投案自首。后经大庆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某为重伤。法院根据王某犯罪事实与情节,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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