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4日消息 今年32岁的陈天龙曾是北京市二商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销售部下属商超部业务员,因听说炒期货赚钱快,他挪用公司货款80余万元去炒期货,不想赔得一塌糊涂无力偿还。昨天记者获悉,陈天龙因犯贪污及挪用公款罪,被通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09年8月至10月间,陈天龙利用自己担任北京二商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销售部下属商超部业务员的职务便利,采取收款不入账的方式,将本单位由北京天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结算的两笔货款共119500余元用于个人购买期货产品,后于2010年8月归还。2010年2月,陈天龙又采取同样方式,将本单位由北京市四道口水产公司经营四部结算的70万元货款用于个人购买期货产品。2010年12月,被告人陈天龙携带部分钱款辞职。2011年6月2日,被告人陈天龙被抓获。
法庭上,陈天龙表示认罪服法,他说很后悔当初自己的行为,就是因为迷上了炒期货才走上今天的道路。据陈天龙自己供述,2010年2月,同事叶某委托他将四道口水产公司结回的70万元货款支票代交财务,他骗叶某已交,其实并未将该支票交财务,而是找人换成了现金,其中小部分自用,绝大部分用于在海通期货公司购买期货产品。
他说以前炒过股票,感觉期货跟炒股票差不多,就把钱投到了期货市场里,“当时只想着赚钱,根本没想过亏了怎么办”。
在开始的一两个月里他还赚过钱,到2010年三四月份甚至盈利了10多万,但是因为贪念,他没有卖掉期货产品将70万元货款归还公司。之后开始了亏损,到2010年年底,账户里只剩下10万元左右了,此时陈天龙也没有将这些钱归还公司,还想着用这些钱做本钱再挣钱。2010年12月,他以家中有事为由辞职后回到湖南老家,没有向单位说明自己截留70万元货款的事。到他被抓时,期货账户里只剩下5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天龙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虽然陈天龙辩解说他只是想挪用公款,待盈利后归还,但法院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陈天龙使用单位货款购买期货产品时,明知风险巨大而不计后果,在期货产品盈利时及亏损后均没有归还单位货款的行为,且在进一步亏损后没有向单位说明情况,反而携带剩余款项借故辞职,去向不明,说明其主观上侵吞公共财物的故意,因此不予采纳。综上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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