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7日消息(记者 吴开诗)2月7日,海口网记者从海南省物价局获悉,从8日零时起,海南省成品油价格将作调整,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均提高300元,其中90号、93号、97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最高零售价调整为7.84元、8.51元、9.04元、7.43元。
据了解,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21号)规定,2月7日,海南省物价局就我省成品油价格调整的相关事宜下发了《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通知》明确,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均提高300元。调整后,我省90号、93号、97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吨最高零售价分别为9480元、10049元、10618元和8620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提高。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倒扣不低于335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此外,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通知》指出,调整后的价格自2012年2月8日零时起执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利用价格调整之际抢购、囤积的行为,打击造谣惑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同时,中石化、中石油等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政府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要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的衔接,确保市场供应,特别是要加强综合协调和应急调度,保证成品油特别是春耕期间柴油市场供应;并于2月8日15:00时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和供应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向省价格主管部门报告(联系电话:65333211)。
附:海南省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升)
序 号 品 名 金 额
1、90号汽油 7.84
2、93号汽油 8.51
3、97号汽油 9.04
4、0号柴油 7.43
说明:1.以上汽油含0.90元/升车辆通行附加费,0号柴油未含车辆通行附加费。
2.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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