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2012年度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申报及发放工作方案近日出台,符合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8760元以下等条件的家庭可申报。
据介绍,申请、发放对象及方式包括:未领取过2011年度租赁住房补贴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如符合2012年度申请条件,可随时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按程序上报。三亚市住房保障中心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个阶段进行审核后,合格家庭从下个季度开始发放。
领取过2011年度租赁住房补贴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过年度资格核查,符合2012年度申请条件的家庭按季度予以发放。
同时以下情况不符合租赁住房补贴申请条件:不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居住父母房产,人均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含)以上;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8平方米(含)以上;租住公房,租金在6元/平方米(含)以下。
发放标准将按照租赁补贴总额=[家庭人口数×人均住房保障面积(13平米)-家庭现有住房使用面积]×住房平均市场租金(18元/平方米)×月数(6)。
社区居委会随时受理新增申报户并按程序上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个阶段进行审核。
领取过2011年度租赁住房补贴家庭资格核查时间:区管委会及所辖社区居委会调查审核时间:3月1日-4月30 日,上报市住房保障中心时间:5月1日-5月4日,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批及发放时间:5月5日-6月20日。
相关链接:
5年内海口低收入困难家庭都有保障房
海口: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5年内将有1套保障房
海南完善保障房体系 中低收入群体买房不再遥远
海南2年开工保障房28万套; 建设超全国水平
2011海南超额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 今年建75541套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